申请购置农用无人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经营范围是否必须有需要植保的农业生产(比如水稻生产)和飞防服务?
内 容:
申请购置农用无人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经营范围是否必须有需要植保的农业生产(比如水稻生产)和飞防服务?
答 复:
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并未对其经营范围提出要求。
皖公网安备 340207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