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服务防逾期 提速办理迎双节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防范企业因节假日叠加出现工程备案逾期,工程备案科立足法定职责、主动担当,推行靠前服务、提速审批,全力保障辖区工程项目在双节前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法定节假日计入备案时限,逾期将面临行政处罚。9月下旬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如未及时办理备案,叠加双节长假后极易超出法定备案期限,致使企业面临行政处罚风险。
为帮助企业把握备案时间节点,工程备案科下沉项目一线开展上门政策宣讲,解读备案相关法规,明确法定备案义务、15日时限要求及逾期法律后果,发放备案材料清单,指导企业提前备齐资料,从源头提升办理效率。

针对企业报送的备案资料,科室严格落实“同级互审+层级复核”双重审核机制,重点核查资料完整性、签章规范性。对资料不规范的项目,逐项列明问题清单,精准指导整改;对资料齐全、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加快审批办理。针对备案中部分材料、流程需上游部门及相关科室办理,且相关事项由建设单位牵头落实的情形,工作人员主动电话对接相关单位,助力建设单位加快办理。
下一步,工程备案科将结合项目实际与节假日特点,科学统筹备案服务,持续深化靠前服务、提速办理机制,推动辖区工程项目规范高效完成备案。
皖公网安备340207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