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1日,刘某(公民身份证号:34022219******0017)在芜湖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参加低压电工理论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并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搜寻考试题目作弊。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自2026年5月26日起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