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芜湖市市区桥下空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反馈
芜湖市城管局于10月14日至11月14日通过taptapPT电子网等平台,对《芜湖市市区桥下空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网民意见、建议。
一、主要建议
公告期间,共收到有关单位提出的建议2条。
1.考虑第四条主要是规定政府及部门职责,建议将该条中“桥下空间使用单位是桥下空间维护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所使用的桥下空间日常维护和管理,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桥下空间无使用单位的,日常维护管理由桥下空间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内容单列。
2.建议在第八条中明确使用协议有关内容。
二、采纳情况
针对有关单位提出的建议,我们认真梳理研究,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1.采纳。新增第五条:“桥下空间使用单位是桥下空间维护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所使用的桥下空间日常维护和管理,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桥下空间无使用单位的,根据第四条职责分工确定桥下空间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维护等相关工作”。
2.采纳。将原第八条修改为:“新建或者已建设完成的桥下空间,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并与桥下空间管理部门签订使用协议。使用协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主体、使用期限、使用范围、安全保护和日常维护和退出机制等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有关内容”。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1月21日
皖公网安备 340207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