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制定:《芜湖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决策过程
一、征求意见。
2024年5月13日起,先后三次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意见;
2024年9月24日,通过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二、公平竞争审查。
2024年11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024年11月21日,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市委政法委备案。
四、合法性审查。
2024年11月26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五、集体讨论。
2024年12月18日,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
皖公网安备 340207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