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制定:《芜湖市市区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决策过程
一、征求意见
2024年10月23日,召开讨论会,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相关区级征收部门参加。
2024年11月7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11月26日,召开座谈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单位参加。
2024年12月10日,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镇村及法律行业、房地产评估行业等代表参加。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024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市委政法委。
三、公平竞争审查
2025年2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四、合法性审查
2025年4月2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五、集体讨论
2025年4月21日,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皖公网安备 34020702000325号